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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曾云侵害谢勇烈士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02-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江苏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向其求救的战友使用,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5月14日,中共江苏省公安厅委员会追认谢勇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签发命令追记谢勇同志一等功。同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当地数千名干部群众自发前往悼念谢勇,表达对烈士的崇敬之情。

5月12日晚,王伟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恒大名都2号楼业主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该微信群共有群成员82人,群内多人阅见王伟发表侮辱英烈的言论。

5月14日,曾云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发表且在别人劝阻时还发表“别说拘留 坐牢我多(都)不怕 我只是实话实说”等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该微信群共有群成员131人,曾云发表侮辱英烈的言论被众多网友阅见。

淮安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述线索后,迅速介入、依法履职,分别于5月15日、5月17日以王伟、曾云的行为侵害谢勇烈士名誉的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决定立案审查。

检察机关立案后,因王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在公开媒体上发表道歉信,向谢勇烈士的亲属及社会表达其真诚的歉意。鉴于其悔过态度较好,且已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检察机关决定不对其提起诉讼,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诉前程序】

2018年5月18日,检察机关对曾云侵害谢勇烈士名誉的行为是否提起民事诉讼征求了谢勇烈士近亲属的意见,烈士近亲属沉浸在悲痛之中,出具书面声明称不提起民事诉讼,相信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情况】

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决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曾云在市级公开媒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裁判情况】

2018年6月12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该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因谢勇烈士的近亲属已经出具声明表示对曾云的侵权行为不提起民事诉讼,故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本案诉讼,主体适格、程序合法。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开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英烈精神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全社会都应当认识到对英雄烈士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有责任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等民事权益。本案中,被告曾云利用微信群,发表带有侮辱性质的不实言论,歪曲谢勇英勇牺牲的事实。因该微信群成员较多且易于传播,被告的此种行为对谢勇烈士不畏艰难、不惧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造成了负面影响,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了对谢勇烈士名誉的侵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肆意歪曲、亵渎英雄事迹和精神。诋毁烈士形象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曾云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曾云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予以支持。判决:曾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本地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内容应先报法院审查)。如曾云拒不履行,法院将在淮安市级报纸上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相应费用由曾云负担。

【点评】

本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英雄烈士的职责担当,是贯彻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具体的、直接的举措,真正使其发挥法律的指引和规制作用,也为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实践样本。检察机关根据曾云与王伟发布侮辱性言论的时间、主观过错程度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受损状态,分别对二人作出不同处理决定,准确运用诉前和诉讼职能,充分履行保护英烈名誉职责,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江苏省电视台等近2000余个新闻媒体和600余个微信公众号对本案从提起诉讼、法庭庭审到法院判决作了连续报道、介绍, 50余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防官兵代表应邀参加了案件庭审旁听,引起强烈社会反响,通过以案释法对社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让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引导公众清晰认知亵渎英烈行为的法律责任,使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传承英雄精神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对于促进全社会树立尊崇英雄烈士和英雄精神的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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