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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农村工作局(水利)和南通市崇川区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长江水源地保护”职责案

时间:2019-02-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江苏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崇川区院通过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促成长江干流狼山饮用水源地排污乱象得到整治。2017年8月6日,部分网络媒体公开传播了南通桃园滨江涵闸黑色污水直排长江的图片和视频,并配有相关文字说明。由于涉及南通市区百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崇川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的高度重视。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农工和环保部门依法履职,有力保护了长江南通段的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地安全,两家行政机关分别于10月27日和10月31日指派专人到检察机关进行了实地回访。

8月6日,该院在办案中发现,南通滨江涵闸在排涝期间,将水源感观浑浊、颜色较深的污水直接排入长江干流。经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所排异常水质呈现生活污染特征,非工业污水排放。经调查核实,污水来自附近的临江河,水质异常的主要原因是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未截污入管,再加上临近的跃龙路改造施工导致河道流通不畅,造成水质恶化。另查明,滨江涵闸在狼山取水口上游,位于狼山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该院认为,滨江涵闸作为城市泄洪渠闸,其与城市雨水管网相串连,水面以下的沟渠和暗管分布复杂,极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排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在汛期水位上涨的时候,也容易出现相邻水系和管网借道排污的现象,这属于河道管理和水域环境治理范畴。

【诉前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9月27日,该院分别向崇川区农工和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崇川区农工局在引江调水期间,根据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结果决定是否开启涵闸引水。排水期间密切关注内河水质情况,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应当及时关闭闸门不予排水,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加强滨江涵闸水系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发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报告。建议崇川区环保局加强滨江涵闸引江调水和排水期间的水质监测,防止再次发生生活污水借道排污事故。加强滨江涵闸水系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发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

【整改情况】

上述两个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崇川区农工局及时召集闸管所工作人员与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加强滨江涵闸运行管理的工作方案》,健全了闸管所专人管理班组,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会同区环保局加强了对临江河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切实履行了涵闸管理工作职责。崇川区环保局先后委托江苏中气环境科技公司对滨江涵闸水质进行了13次检测,及时开展了入河排污情况调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沿河违规商户和违章建筑进行了整治,加强了沿河居民的宣传劝导,封堵了违规排污口,关闭了违规排污企业,并对相关排口和河道制定了综合改造施工方案,承诺加大执法协调力度进行落实。

2018年9月11日,崇川区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再次前往滨江涵闸地段现场进行检查,并使用无人机对周边环境,特别是下游的狼山饮用水源地区域进行航拍,全方位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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