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上海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食品药品;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强化行政整治 【基本案情】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发现,部分大型网络餐饮外卖平台中存在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不全、超期经营、超范围经营、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审查不严格等问题,上述情况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违反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要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以上问题存在监管漏洞,未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致使消费者健康权受到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危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部分大型网络餐饮外卖平台中在本区实际经营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抽查,通过平台“查看食品安全档案”界面、外卖菜单、销售数量等信息,发现部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两类主要问题:1、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2、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平台中显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督促检查信息等更新不及时。对问题商户多次跟踪检查,上述不规范情况均未得以整改。2018年9月6日,区院就上述问题予以立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间,区院与区市场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多次就我区网络餐饮管理情况、大型网络餐饮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制发检察建议的原因、理由和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沟通探讨。 2019年2月15日,区院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向区市场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相关情况,获得认可与支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成立专题工作小组落实核查处置工作。实施清单制管理,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整改推进情况与区院时时保持沟通。目前在区院抽查发现的35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中确认32户问题单位,具体如下:对6户超范围经营商户责令从平台下架,其中1户立案调查;对7户菜场摊位超范围经营的发出监督意见书并已整改到位;对5户单位存在营业执照范围未及时变更,与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一致的,已要求尽快变更执照信息并上传平台,截至目前其中3户已变更并上传,另2户待变更后再产品上线;对14户平台信息不全或更新不及时的,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在开展上述整改措施的同时,由区市场局约谈、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要求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天网”、“天眼”等高科技监管系统的运用。同时市场局内部也明确不断加大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入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合作和社会共治,共同规范与发展网络餐饮服务。 区院同时结合刑事案件中发现的网络餐饮平台员工伪造、变造营业执照导致不合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入网络订餐平台的情况,向网络餐饮平台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从完善审核流程和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员工法治教育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事项并函复区院将强化对员工教育管理,将证照审核责任落实到个人,通过完善奖惩机制推进证照审核依法依规。将涉案商户列入“诚信商户黑名单”。以定期或不定期抽检方式,对在线商户证照合规情况进行筛查,并对存在问题证照的商户进行督促整改或下线处理。全方位加大风险防控力度。通过“天眼系统”构建平台餐饮商户评价库,运用大数据智能排查食品安全负面线索,并及时向监管部门移送。严格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通过优化配送路线、提升配送食品质量和清洁度等,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典型意义】 网络餐饮关系到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通过本案可以发现,传统监管手段已不能很好适应“互联网+生活”模式下的食品经营交易电子化的新常态。线下人工巡查监管和平台抽查的方式,也无法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监管。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适时介入,对直面问题、创新行政机关监管方式、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成果运用、实现政企合作等,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环境,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