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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区检察院监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注销283个网络“外卖”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诉前检察建议系列案

时间:2019-01-2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四川检察 - 小 + 大

【案件背景】

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双流区老渔民食品商行等283户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系通过非法途径取得,而该区市场监管局在撤销上述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监督情况】

2017年11月,双流区检察院民行部门通过与刑事部门内部协调沟通机制获得线索。经查实,上述个体工商户没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为了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故通过非法途径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同时,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在撤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后长时间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双流区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况,向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于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切实防止上述个体工商户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后继续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同时建议将双流区老渔民食品商行等283户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被撤销、注销的相关信息发送有关第三方交易平台,并对上述食品经营者的后续经营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注销了上述283户个体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经营许可被撤销、注销情况发送至“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总部并将对上述食品经营者的后续经营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与双流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在食品安全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期建立食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长效机制。

成都市检察院以本案办理为契机,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网络餐饮公益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成都市检察院确定点面结合、诉前检察建议与工作检察建议结合的“双结合”工作思路,在统筹各区县检察院同步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市检察院向市食药监局发出完善工作的工作检察建议。市食药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集体约谈外卖平台分支机构负责人,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典型意义】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公益民生重点。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网络食品消费呈爆炸性增长趋势。在方便日常生活的同时,网络食品经营者的良莠不齐也带来了诸多食品安全问题及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依托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切实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网络点餐”“网购食品”及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促使行政机关有效弥补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形成了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良性互动,有效防范了网络食品消费安全风险,保障了网络食品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并于2018年3月2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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