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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检察院监督国土资源局收回274.2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诉前检察建议案

时间:2019-01-2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四川检察 - 小 + 大

【案件背景】

2011年8月19日,华蓥市政府与重庆威星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重庆威星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在华蓥注册成立了四川俊烽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下称俊烽公司),华蓥市政府出让274.21亩土地给该公司建设项目。协议约定该公司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投资3亿元,2012年12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并投产;二期工程投资2亿元,2014年年底前建成投产。但该公司2012年4月启动建设,2013年年底完成约3.3万平米厂房建设后停建,一直未投产,且有154.21亩土地未建,长期闲置。华蓥市工业园区与该公司经过多次磋商,进展缓慢,华蓥市政府转交华蓥市检察院进行督促,完成该公司闲置土地的回收工作。

【监督情况】

华蓥市检察院于2018年2月23日正式对华蓥市国土局怠于收回俊烽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该院向华蓥市工业园区和华蓥市国土局了解俊烽公司的工厂建设及招商引资合同履行情况,并询问俊烽公司负责人,收集其他证据,查明俊烽公司闲置土地事实。2018年3月9日向华蓥市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四川俊烽橡胶工业有限公司闲置的工业用地依法进行处置。华蓥市国土局于2018年4月26日回复。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组织专项对接,切实履职,督促工业园区管委会与俊烽公司签订《收回四川峻烽橡胶工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及地面建筑物附属物协议书》,华蓥市国土局收回并注销了俊烽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典型意义】

本案是工业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的监督案件,案件具有开创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国内很多地方都设置了工业园区,类似的土地闲置情况比较普遍,但工业园区涉及招商引资,如果对闲置的土地不能合理快速回收,将影响当地声誉并造成资源浪费。如何处理好此类问题,是各地较为普遍性的典型难题。华蓥市检察院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华蓥市国土局收回了俊烽公司的闲置土地,确保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得到了华蓥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是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表现。该案的成功办理,增强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实现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有机统一,对检察机关办理工业园区国有土地闲置案件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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