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甘肃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2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神树水电站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新闻,反映位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杂木河神树水电站整改不到位问题。该新闻播出后,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发现神树水电站发电项目工程自2012年开工建设以来,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破坏多处地表植被,生态环境被破坏等问题。2017年至今,天祝县水务局虽积极督促甘肃电投大容神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恢复治理,但神树水电站仍存在河道内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约2000立方米的砂石料未彻底清理、河道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状态。 【诉前程序】 2018年9月7日,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向天祝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天祝县水务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甘肃电投大容神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期恢复治理被破坏的河道流域范围内的山体地形地貌,对生态环境予以修复。 天祝县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治方案,同时针对整治难度较大的问题,由专业技术部门编制专项工程设计方案并请省级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截至2018年11月16日,天祝县水务局、甘肃电投大容神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已将整改整治方案全部落实到位。 【典型意义】 祁连山是我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最重要的一环。保护好祁连山的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新闻报道发现破坏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线索后及时立案调查,并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灵活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和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职,促使行政机关在短短两个月的期限内通过加固山体河道、清运土石、种草植树等具体措施,使被破坏的祁连山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和修复,充分体现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价值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