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江苏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2016年初,昆山市凤凰村村民反复信访,村里有块地被炉渣堆积,不仅无法耕种,而且异味难闻,更有塌方危险。村民们多次向环保、城管等部门投诉、向巴城镇人民政府反映,后控告至检察院。 经查,2008年8月,昆山市浩宇建材厂(以下简称“浩宇建材厂”)与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签订10年收购炉渣合同,从事制砖生产销售。浩宇建材厂持续接收日供炉渣超过400吨,进行清洗后回收重金属,炉渣任意堆放,清洗水直排污染环境,新进炉渣源源不断,非法占用农用地和建设用地58.5亩,炉渣堆放高度超过15米。 【诉前程序】 2016年7月中旬,昆山市检察院向昆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关于对昆山市浩宇建材厂进行综合整治的检察建议及督促行政执法的法律分析意见》,并同步跟进检察官约谈,相继发出4份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书》,督促环保、城管等部门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整改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国土、环保部门分别对浩宇建材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完成复垦复种、降低炉渣堆放高度、停止侵害等;市场监督部门查封了不合格制品;城管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监管,督促该厂改进了焚烧工艺,提升了炉渣质量;巴城镇政府督促该厂完成清理处置工作。经多方努力,该厂15万吨炉渣“黑山”清理干净,成功收回集体土地50余亩,实现了该地区资源的综合治理。 【点评】 浩宇建材厂问题环环相扣、错综复杂,不仅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而且关系垃圾综合利用及水源保护等民生问题。昆山市检察院建议系统治理相关问题,一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展焚烧炉渣销路。二是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消除污染隐患。三是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提高综合利用利益。该检察建议利用系统理论处理问题,总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