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内蒙古检察 - 小 + 大
【案件背景】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是森林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之一,林地面积25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2.04%,林木总蓄积量约2494.22万立方米。近年来,通辽地区毁林种地、滥伐林木、滥占林地、采伐迹地不更新等违法行为造成大量的林木资源被严重破坏,仅靠单一刑事处罚措施已难以弥补受损的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情况】 2018年以来,通辽市检察院在林业资源较丰富的扎鲁特旗、奈曼旗、库伦旗、开鲁县、科左后旗、科左中旗及科尔沁区的基层检察院开展林业资源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发现违法破坏林地或林业资源线索574件,涉案林地面积共计116万亩,其中面积最大的31.83万亩,面积最小的2.1万亩。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 【监督效果】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在法定期限内回复199件,均采纳检察建议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措施恢复受损林地,全面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截止目前,通过诉前督促程序恢复造林近121万亩,清理林地内垃圾4万多立方米;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破坏林地的刑事附带民事被告承担修复费用共计36.5万元。 本案的典型意义是最大限度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督促林业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同时,对于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犯罪的嫌疑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民事侵权人恢复被损坏的林地,补植复绿,践行了内蒙古检察机关“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公益保护理念。行政机关对待检察建议态度诚肯,积极履职,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手段恢复受损林地,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依法监督与支持配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共同维护了国家利益,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