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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2-05-0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安全生产  类案监督
【要旨】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助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督导涉事企业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升级,切实防范安全风险。
【基本案情】
2020524日,某特钢有限公司炼钢厂天车平台驾驶员代某未按规定进入天车驾驶室,不慎坠落地面致死。20201018日,该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维修工王某某在维修液压管道过程中,不慎从管道顶部坠落地面致死。半年时间里,某特钢有限公司连续发生两起安全责任事故,包头市石拐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存在履职不尽责情形。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97日,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对石拐区应急管理局怠于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211022日,石拐区检察院与石拐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诉前磋商会,双方围绕公益受损情况、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整改措施是否履行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最终形成磋商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括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利用信息化技术实行监测监控,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差异化执法等五个方面内容,并明确了整改主体和整改期限。
为推进案件办理,提升整改效果,20211126日,石拐区检察院与石拐区应急管理局在某特钢有限公司现场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了石拐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听证员听取了检察官案件通报和企业工人代表意见,围绕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赔偿、整改及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询问。最后,听证员集体评议后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
石拐区检察院对该案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推动石拐区应急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12项执法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04条;开展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隐患大整治行动,发现问题隐患8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以磋商+听证+教育警示的综合办案方式,积极探索类案监督新路径,适用磋商办案方式,与行政机关增强沟通、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效果实现公益保护目的。通过在涉案企业现场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让企业一线工人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检查,彻底清查安全生产隐患,以预防性公益诉讼减少公益损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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