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甘肃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汭乐购”是崇信县一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包含商城与外卖两个平台。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汭乐购”平台上入网经营的商家普遍存在未按规定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且平台上一家名为“手工小吃店”的店铺并无实体店铺,不符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崇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诉前程序】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汭乐购”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违法行为,并针对此类违法问题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排查工作,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 崇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入网“汭乐购”第三方平台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采取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单位在平台清理下线、督促所有入网平台的食品经营单位在其经营的活动主页面公示商家资质、对新入网店铺进行了造册登记等方式,有效地加强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了网络餐饮食品的安全。 【典型意义】 近年来,依托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国网络点餐等食品外卖消费呈现爆炸性增长趋势,在方便老百姓生活的同时,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亦层出不穷,相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外卖平台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网络食品消费中的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