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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危路桥,车轮安全不可轻——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使河道生态环境和铁路线下安全皆获有效保护

时间:2018-11-1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新疆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在2018年4月下旬“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过程中发现,沙湾县某砂料厂在安集海铁路桥上游河道内洗砂、堆放砂料,破坏河道生态水文,洗砂、堆放砂料,运砂机械在河道内行驶使河道地势高低不平,河水流向发生变化,河水集中冲刷铁路桥基下的护岸,上游东侧护岸下方水土流失严重,铁路桥基的稳定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到铁路行车安全。沙湾县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某砂料厂在河道内洗砂、堆放砂料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罚,但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河道生态、水文处于持续被破坏状态,严重影响防洪堤坝安全和铁路行车安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诉前程序:发现这一线索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走访群众、调查取证,2018年6月7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沙湾县水利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书,建议:1.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责令采砂场立即停止在河道内洗砂、堆放砂石料的行为,限期恢复原状,修复安集海铁路桥上游东侧护岸。2.对安集海铁路桥上游河道进行平整,恢复水流方向,避免水流不断冲击上游东侧护岸。3.责令采砂场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其在采砂作业中按照方案执行。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收到检察建议后,沙湾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当日赶赴现场查看问题,责令某砂场平整河道,修补方案。2018年6月28日,水利局回函检察机关,对某砂场在河道内无证采砂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水行政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内容为:1、停止非法采砂;2、恢复河道现状;3、拆除河道堤防5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后乌铁检察院多次实地查看,并与国土执法部门联合督查,该料场已停止其违法采砂行为,对在河道内开采的料坑进行了回填处理,保证了河道正常行洪安全。并对其在河道内违法采砂所造成的大桥0#台及东侧河堤冲刷导致基础裸露进行盖重保护,目前正在进行对西侧河堤损破的护坡工程进行宾格石笼盖重保护及河堤上砂石料转运工作。

典型意义:铁路运输安全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案是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对当地自然资源有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值得一提的是乌铁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保护当地生态资源的同时也解决了铁路线下的安全隐患问题,本案中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内容清晰明确,有理有据,操作性强,行政机关整改迅速彻底,落实到位,达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向检察机关复函:“贵院在履行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主动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和沿线周边环境,通过法律手段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消除了威胁铁路行车安全隐患,现向贵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保障铁路安全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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