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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玉泉观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12-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甘肃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古建筑文物保护 历史风貌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全面考量文物风貌和城市形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服务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基本案情】

天水市秦州区玉泉观创建于元大德三年(1299年),现存建筑群为明清时重建,共有90余座古建筑,是中国著名的道教胜地。2006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玉泉观文物保护范围内,张某紧邻古建筑群建设一经营性场所“竹园”,占地1300多平方米,自2002年营业以来,陆续修建管理用房、棋牌室、凉亭等建筑物,用于周边市民及游客休闲娱乐。

【调查和督促履职】

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查明,“竹园”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修建棋牌室等建筑物,并存在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行为,该经营场所的长期存在,不仅影响了玉泉观的文物安全、整体环境及古建筑风貌,还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国务院安委办曾于2019年4月17日,对玉泉观古建筑群存在火灾隐患挂牌督办。2019年12月5日,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向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玉泉观“竹园”的违法情形进行整改。同时,秦州区检察院对“竹园”经营者张某进行文物保护法制教育,助推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内容落实到位。

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向区政府汇报。相关部门经多次现场查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召开玉泉观“竹园”问题整改专项会议。区政府要求区文旅局尽快落实玉泉观“竹园”整改方案,区文旅局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竹园”经营者就违建拆除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共识,对玉泉观“竹园”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典型意义】

城镇文物古迹的保护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同时,牢牢把握城镇文物古迹提升城市形象、延续历史特征、弘扬人文精神的基本功能,加强与文物部门协作联动,注重维护文物古迹整体风貌,提高了文物保护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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