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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非法养殖破坏黄河湿地案

时间:2020-09-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河南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孟津县会盟镇有众多养殖户在黄河湿地保护区内违法养殖,其中仅双扶渔场即占地493亩,严重破坏黄河湿地生态环境。

【检察机关履职及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2月20日,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孟津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携手保护黄河湿地工作推进会,检察长现场向孟津县会盟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对黄河湿地范围内的违法养殖进行整治;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四乱”问题立即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孟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持续跟进,督促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考虑到黄河湿地保护区孟津段面积大、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牵涉养殖户众多等情况,该院首先选择会盟镇辖区内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最大的双扶渔场作为突破口,督促拆除该渔场5302.06平方米违法建筑。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孟津县黄河湿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全县湿地保护区内共拆除9万多平方米违法建筑。

【本案意义】

该案办理的突出特点是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推动一类问题解决。针对孟津县境内黄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养殖场数量多、占地面积大、存续时间长等情况,检察机关找准突破点,注重示范效应,以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职,助推全县黄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和非法养殖清退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公众保护”的湿地保护意识,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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