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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违法生产经营损害饮用水源地案

时间:2020-09-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河南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检察机关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开封段黄河河道黑岗口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30余家企业违法建设大面积建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群众饮水安全。

【检察机关履职及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7月3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铁检分院)依据管辖规定,对该线索立案调查。通过无人机航拍、三维模型图象比对、三维数字地球软件识别,确定违法情形和具体位置;通过快速检测设备及时掌握环境生态指数;利用手机“工程相机”随手拍固定证据;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议,调取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书证。依法查明:开封市龙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河道内有占地面积较大的企业30余家,这些企业大多同时处在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黄河黑岗口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长期违法建设建筑物,从事畜禽水产养殖、餐饮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大量生活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严重危害湿地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

2019年8月6日,铁检分院分别向龙亭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对辖区内黄河防洪、湿地及饮用水源地保护职责,依法处置违法违规问题;对辖区河道内“四乱”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铁检分院及时跟踪督导,多次到现场查看整改进度。同时,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跟进评议,组织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两区政府高度重视,统一组织生态环保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共拆除违法建筑10.9万多平方米,恢复湿地374亩,也消除了水源地污染隐患。

【本案意义】

本案涉及企业众多、占地面积较大,侵害行洪安全、湿地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多重公益,性质复杂,处置难度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调查取证,依法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聚力作为,确保整改到位;为确保检察建议内容落实效果和整改标准客观认定,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等参与评议,实现“阳光司法”。同时,注重延伸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开展送法下乡、督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助力构建滩区乡村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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