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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危害公共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12-3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黑龙江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 危害公共安全    

【要旨】

瓶装液化气在换装、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都存在安全隐患,如不加强监管,会使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遭受侵害。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够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

全市共有22家瓶装液化气代销点,这22家瓶装液化气代销点均建在居民区里,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均属无证经营,且在瓶装液化气的换装、运输、存储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一问题未履行监管职责。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年初,在黑龙江省人代会七台河代表团分组会上,省人大代表反映有人在茄子河区宏伟镇的居民区内经营瓶装液化气代销点,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检察机关从公益诉讼角度将问题予以解决。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与人大代表取得联系,当面了解具体情况,后将案件交给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茄子河区院迅速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组,办案组通过到实地调查取证、到相关部门询问约谈相关主管人员、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等方式收集和固定案件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及时向上级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得到了上级院的支持和指导。经调查核实,全市共有22家瓶装液化气代销点,均建在居民区里,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均属无证经营。其在从事瓶装液化气换装、运输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且有在代销点存储液化气瓶现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这一问题未履行监管职责。

报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同意,2019年8月12日,茄子河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通过公开宣告方式,依法向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全市瓶装液化气代销点进行规范管理,尽快制定符合全市实际的根本性整治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活动,对全市瓶装液化气代销点进行清理、整治,对瓶装液化气的换装、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严禁在代销点存储瓶装液化气。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彻底消除瓶装液化气代销点存在于居民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规划部门审批设计,已决定在棚改区腾空地域规划出四个瓶装液化气代销站,集中统一经营瓶装液化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典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安全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小康建设,乃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非常现实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因瓶装液化气爆炸引发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严重危及公共安全。防范和消除瓶装液化气在换装、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体现。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检察机关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探索尝试办理的“等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积极跟进整改情况,推动全市瓶装液化气代销点标准化建设,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提供了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促进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相互协调配合的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新局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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