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1 点击: 次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蒋长顺 鲍欢 - 小 + 大
【案情介绍】 2020年3月,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湖南路山体长期存在开垦林地种菜现象,开垦地块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 经查,这种现象已存在多年,开垦面积越来越大。该处山体属于集体林地,依法由张湾区林业局负责监管。区林业局虽每年督促进行退耕还林,但对开垦林地行为没有严格制止。2020年3月24日,该院向张湾区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开垦行为依法进行监管处罚,切实保护山体植被。 2020年5月20日,张湾区林业局回复称:已组织人员对此处山体近40亩的农作物和蔬菜进行了清理并播撒了槐树籽、种植核桃树2500棵,制作悬挂警示宣传牌标,对一名开垦者进行了处罚。但在收到该回复后三个月内,检察官多次跟进调查,发现菜地仍然大面积存在,种的小树苗不仅稀少且成活率不高,许多土壤依旧裸露,甚至还有新翻耕的菜地。 该院邀请专家评估涉案林地生态资源损害程度,专家组认定:林地与菜地具有不同的生态功能价值,前者远远高于后者,此处山体存在的开垦林地种菜现象对林地生态资源具有较大的损害。鉴于张湾区林业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山体长期以来存在开垦林地种菜现象未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2020年7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该院向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区林业局对该处山体长期存在的违法开垦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保护、修复山体植被。 2020年9月24日,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十堰市人大法工委、十堰市检察院、十堰市环资委、十堰市林业局、十堰市城管执法委等单位人员和张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 2020年11月29日,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经过此次公益诉讼,区林业局提请区政府制订了《张湾区治理城区毁林开垦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毁林开垦专项整顿,共挽回被毁林地501.2亩。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鲍欢) 【评析】 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公益诉讼,以点带面促进当地政府开展专项整顿,建立长效机制,更新预防手段,使城区山体开垦林地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既保护了城区山体及林业资源,又体现了公益诉讼的公益保护价值,其办案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贯彻落实人大规定,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本案中,张湾区检察院首次适用《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也是该条例的适用才让林业部门了解到自己对开垦种菜等破坏山体林地的行为有限期修复治理的权力和义务。检察机关对该条例的适用,既落实了人大规定,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帮助林业部门拓展了处理此类问题的新思路。 其次,督促行政机关转变执法理念,确保违法现象从源头得以根治。本案中开垦林地种菜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制止,反映出林业部门日常监管缺失,应有的处罚执行不到位。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林业部门从被动修复整改到主动执法处罚转变,斩断了违法行为人的利益源头,既从源头上根治了开垦林地种菜顽疾,又强化了行政机关的严格执法理念。 最后,通过个案引起政府重视,以点带面促进专项整顿。该案的办理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根治这一顽疾,当地政府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张湾区林业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多家单位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对城区开垦林地问题齐抓共管,开展了专项整顿,并形成日常巡查+云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对开垦林地现象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点评人: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立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