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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被破坏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6-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福建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保护 社会综合治理

【要旨】

针对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破坏的现象,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提出了合理的整改意见,引起党委、人大的高度重视,形成整改合力,有效保护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

【基本案情】

福鼎市前岐柯湾红树林湿地保护小区、店下巽城红树林湿地保护小区、佳阳罗唇红树林湿地保护小区于2017年由福建省林业厅公布的《福建省第一批重要湿地保护名录》确定为省级重要保护湿地。但是由于相关行政机关监督管理不到位,巽城红树林湿地存在大量残余的旧木制渔排、海上养殖泡沫、废弃渔船等海漂垃圾,业已污染水体,破坏湿地的生态环境;柯湾红树林湿地、巽城红树林湿地禁养区内存在侵占湿地滩涂围网养殖的情形,业已影响湿地的生态功能;罗唇红树林湿地边缘地带周边村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堆放,威胁湿地的生态健康。上述三处红树林湿地均未按湿地保护规范设立保护标志,造成保护区界限不明晰,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破坏。

【调查和督促履职】

福鼎市检察院在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巽城村红树林湿地保护区遭人为破坏,后对前岐柯湾、店下巽城、佳阳罗唇红树林湿地保护小区等三处省级重要保护湿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经过调查发现,由于部分职能部门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三处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存在旧木制渔排、海上养殖泡沫、废弃渔船等海漂垃圾泛滥,侵占湿地滩涂围网养殖,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堆放,未按湿地保护规范设立保护标志等违法情形。该院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审查,5月11日依法向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切实保护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

发出检察建议后,借助宁德市人大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调研的契机,主动向宁德市、福鼎市人大汇报,并邀请两级人大代表实地调研巽城村红树林湿地保护小区整改落实情况。福鼎市店下镇政府、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打捞清理红树林湿地内残余的渔排朽木、养殖塑料泡沫、废弃渔船等海漂垃圾;协调对红树林湿地内擅自占用湿地滩涂进行围网养殖行为进行修复;对红树林湿地周边区域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进行整治。

【典型意义】

作为重要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红树林具有维系生物多样性、防风减灾、护堤固岸、环境自净等生态功能,被称为“绿色海堤”。伴随着滨海湿地红树林资源的逐步恢复和周边环境的改善,福鼎市滨海湿地围垦占用、污染、过度捕捞、外来物种入侵等严峻形势得到逐步改善,守住我国天然红树林分布最北端的地理优势。该院立足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大局,及时向两级人大汇报,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获得了重视和支持,形成良好的整改效果,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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