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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棋盘山渔业养殖产生废物及海漂垃圾污染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6-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福建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诉前程序 守护海洋渔业 产生废物海漂垃圾

【要 旨】

近年来,随着海上养殖产业的蓬勃发展,沿海地区渔业生产活动污染海洋与近海陆域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对渔业生产废物、海漂垃圾等生态环境顽疾问题的监管职责,共同保护绿水青山与碧海银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基本案情】

连江县筱埕镇棋盘山位于福建省黄岐半岛,南面临海,山场林地系一级保护林地。连江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长期以来,当地渔业生产企业及个体户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含盐量较高的废弃海蛎壳等渔业生产废物与废弃渔排木材、白色泡沫碎块等海漂垃圾露天堆放,且已放置较长时间。经航拍测量,四处堆放点占地面积合计约4581平方米。连江县生态环境局作为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筱埕镇人民政府作为属地政府均负有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连江县林业局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有林地保护职责,上述行政机关未能有效履行对棋盘山固体废物侵占保护林地,污染环境问题的监管职责,已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本案线索系福州市检察院交办。连江县检察院接收线索,立即派员前往棋盘山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并聘请技术人员对堆放点进行航拍以及占地情况测量。立案后,连江县检察院通过告知函分别督促连江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筱埕镇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告知函回复期限内,上述行政机关均未能履职到位。

连江县检察院多次主动与上述行政机关沟通交流,了解到因回收利用海蛎壳存在经济效益低,且易产生次生污染等现实困难,行政机关短期内无法采取可行、有效的处置措施。2019年10月23日,连江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联合开展棋盘山固体废物治理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连江县生态环境局、筱埕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对废弃渔排木材、白色泡沫碎块等海漂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焚烧、填埋等分类处理;对部分废弃海蛎壳等渔业生产废物进行转运等初步处理。连江县林业局对2家违法占用林地堆放废弃海蛎壳的渔业生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覆土绿化。

收到行政机关复函后,连江县检察院对上述行政机关的实际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核实。棋盘山固体废物违法堆放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连江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相关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办案中,连江县检察院还发现棋盘山废物违规堆放问题的治理并非个案,因缺乏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近年来连江县每年有数十万吨废弃海蛎壳难以处置,亟需统筹谋划解决。连江县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就如何制定更为科学、环保的渔业生产废物处置措施开展磋商交流、研判论证,助力形成连江县渔业生产废物治理长效机制。

【典型意义】

本案中,连江县检察院采用递进式的监督方式,先向监管部门发出告知函,督促履职,未得到有效回应后加大监督力度,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这种递进式的监督体现了“公益诉讼既是督促之诉,也是协同之诉”的本质要求。

同时,该案的办理还落实了从个案到类案到行业治理的监督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成效。连江县检察院从个案着手,找准切入点,针对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制发了检察建议;在推动个案妥善处理后,连江县检察院跟进监督,推动沿海一带废弃物、海漂垃圾等污染海洋与近海陆域环境顽疾问题的治理,并助力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制定长效机制,促成连江渔业生产企业和个体户由粗放式生产模式向精细化生产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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