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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原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固废处置中心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09-1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山西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原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长治市固废处置中心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工作。根据2003年10月10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类。但该处置中心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仅有处理感染性和损伤性废物的资质两类的情况下,超范围收集、处置长治市辖区范围内医疗废物,存在在市区范围内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存在不规范情形,有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风险。此外,我们还发现辖区范围内部分医疗机构未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混杂在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置,不仅加大了医疗废物处置成本,还不利于废物的回收利用及环境保护。

案件办理过程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向长治市环境保护局、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对辖区内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以消除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和疾病传播隐患,同时建议两单位共同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统一管理,完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统一收集、处置工作,加强回收利用。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市卫计委在全市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共覆盖各类医疗机构193家;市环保局牵头起草了《长治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方案》(长环委发(2018)19号),以长治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并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及52家医疗机构召开了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加强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根据相关文件向医疗机构推荐了山西浙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有资质的企业,目前已有44家医疗机构与上述处置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长治市特种垃圾管理中心(长治市固废物处置中心)已经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建设完工了一套医疗废物热解炉并完成环评,目前,已经带料点火试运行,届时全市范围内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即可全部进行集中处置。

典型意义

原长治市城区检察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辖区内19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长治市环保局牵头起草了《长治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方案》,以长治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形式正式印发至所辖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对2020年12月底之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将开展医疗废物调查评估、强化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办理此案,充分起到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作用,助推了全市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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