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益诉讼案例库 > 典型案例 > 其他典型案例 > 新疆兵团 > 文章 当前位置: 新疆兵团 > 文章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2-2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 小 + 大


【基本案情】

第一师检察分院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美团外卖”、“饿了么”、“青团网”3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阿拉尔设立的分支机构,未在其经营活动的主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主要原料名称等信息;有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者名称不相符,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仅侵犯了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无法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负责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上问题存在监管漏洞。

【诉前程序】

第一师检察分院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及入网餐饮服务者违法并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第一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违法平台及商家尽快整改。并与第一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进行线下随机检查,对阿拉尔市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对部分超市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突击检查,为老百姓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第一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集中开展线上线下核查处置,对网络餐饮平台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整改,共下线问题商户283户,其中下线70户经营名称与许可经营名称不一致的商户,下线213户信息未公示或公示不全的商户,并对网络餐饮平台分支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美团外卖”、“饿了么”、“青团网”等3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阿拉尔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备案。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和管理漏洞不容忽视。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师检察分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托检察建议,积极协助被监督行政机关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督促其分门别类采取补办手续、处罚、下线等措施进行整改,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第一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下线问题商户283户,成效显著。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依法治理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共同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阅读
湘ICP备17007639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