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方案”, 定机构(单位的性质,如行政、事业等),定职能(单位有些什么权力和职责),定编制(单位各种编制的人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等)。 1、定机构: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2、定编制:定人员数额,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3、定职能: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内设的处(科或股)、室的具体职责。 “三定”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由党委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的工作。政府机构的设立必须确定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简单地说,“三定”规定就是对国务院的部门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中央编办是中央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中共中央的工作部门也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中央编办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二是负责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任是李克强总理。 “三定方案”是解决各级行政机构管理混乱的一剂良方,更是根治基层特别是乡镇“混编混岗”顽疾的“杀手锏”。 “混编混岗”亦是腐败。各级机构编制办法均有明确规定,不得混编混岗,事业编制人员在所属事业单位任职,行政编制人员在所属行政机关任职,不得混用,也不得让事业编制人员担任机关中层干部。 “三定”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1、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2、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3、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4、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5、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6、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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