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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景辉:“如果可以给办案系统一个别称,我们希望是:朝阳。”

时间:2021-01-30    点击: 次    来源:方圆    作者:邱景辉 - 小 + 大


朝阳(王朝阳,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1月2日突发心脏病离世)不在的日子,我和一组(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第一办案组)的伙伴们化悲痛为力量,都想为他和他的未竟事业多分担点,再加把劲。

最近研究工作、讨论案件,大家不时提到朝阳,仿佛就在身边,不曾走远。在第八检察厅胡卫列厅长心目中,朝阳是真正热爱公益诉讼又很用心有智慧的优秀检察官。

每次和朝阳交流,都能感受到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朝阳和第八检察部的充分信任和鼎力支持。他总说,“我们金检(湖北省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金鑫)提出……我们金检要求……”他和第八检察厅各办案组、各位检察官、各省级检察院八部主任也保持热线联系,是大家公认的智多星。

率先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深耕服务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出台首个授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专项决定……在湖北检察公益诉讼品牌里,闪耀着朝阳的光芒。

依托办案研究长江禁渔检察政策

说起长江禁渔,我们和朝阳的团队一直密切协作。2020年7月4日(周六),《焦点访谈》的“禁渔令下禁渔难”节目反映:汉江流域,不少违法行为人违反禁渔令,以电捕鱼、绝户网、非法农药等方式破坏长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知情人多次向当地行政监管部门举报未果。

一组当晚转请朝阳关注,周日又通过协作机制获得并提供了具体的违法点位和知情人电话,周一经审批正式交办了案件线索。7月5日上午,朝阳反馈,“老河口的案件我们准备起诉”。

原来,2019年9月,襄阳检察机关就已经向当地渔政执法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开展“清江行动”,共取缔销毁地笼网2000余条,收缴电捕鱼器5台,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起。

得知我们交办,朝阳说:“看来这个任务还是很重,关键是如何让渔民上岸”。

我俩约定找机会一起去襄阳做专题调研。襄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俊告诉我,朝阳2019年11月专门到老河口现场“回头看”。

为防止表面整改、反弹回潮,朝阳和襄阳同事们紧盯中央有关部门暗访指出的“停靠船只上堆放大量地笼网”“汉江中遗留地笼网数量繁多”“渔政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加强跟进监督。

2020年2月至5月,老河口市检察院经过多次调查,发现涉案水域仍有大量地笼网,采取登船人工打捞、无人机侦查等方式固定了证据。

2020年3月4日,洪山嘴镇农民李某父子二人利用电打鱼、地笼网方式进行非法捕捞,人赃俱获。

2020年7月7日,老河口市检察院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我们正式交办《焦点访谈》相关线索的第二天。

12月3日,该案开庭审理。基于起诉后被告积极整改,基本清理干净地笼网的现状,检察机关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被告在2020年7月6日前未能对汉江老河口段电打鱼、地笼网捕鱼等非法捕捞现象全面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行为违法。

12月24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如今,判决已生效。可惜,没来得及和朝阳交流心得……

湖北省检察院一直力推和主打行政公益诉讼特别是起诉案件。2019年12月,湖北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的办案经验。2020年,湖北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数,从2019年的全国第二挺进榜首。

朝阳还结合湖北起诉案件较多的实际,创造性地把“回头看”的范围,从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扩大到涵盖起诉案件审理进度、判决执行情况等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

先前提到的老河口李某父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中,作案工具13条地笼网被收缴、销毁;共计35斤鲫鱼、乌鳢非法渔获物被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称重后放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介入审查起诉,对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数量和种类明细进行了证据完善;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对生态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增殖放流方案;李某父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通过增殖放流对电捕、地笼网捕鱼水域的渔业生态环境共同承担修复责任,并承担鉴定费3000元。

9月18日,李某父子在法官、检察官、渔业执法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在汉江老河口红山嘴段放流鲫苗种135000尾、乌鳢苗种7500尾。

这类案件的成功办理,让朝阳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

他和同事撰写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及其实现》,入选10月22日在徐州召开的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交流论文,因朝阳住院未能成行。不过,10月16日,朝阳应邀来北京参加“中国环境司法2019年绿皮书&白皮书”发布会,在座谈环节阐述了该文中的主要观点,得到与会专家认同。

2020年11月,我们受命研究起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禁渔工作的意见,自然而然想到先向朝阳请教。

2020年12月11日在湖州召开的第三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上,最高检专门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征求对长江禁渔检察政策的意见建议。

可惜,一组忙于会务,没能和朝阳专门交流。不料,这一别,竟成永别。

2021年1月14日,我们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电鱼视频网络传播专案组第一次会议。2020年12月1日,一组将有关线索转湖北、北京摸排。朝阳和于静(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的团队相互配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并研究探索,取得初步进展。

最高检12月31日正式交办。大家都想把这个案件办好,啃下这根硬骨头,真正让长江禁渔覆盖线上线下,贯穿捕、供、销、食全链条;让北京等长江流域以外的地方,也能有效参与服务保障长江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落地落实。

而这些,也是朝阳期望和为之奋斗的。

破解治理非法采砂和船舶污染的难题

1月4日追悼朝阳的当天上午,同事宁中平的朋友圈,戳中了大家的泪点,一如配图中的滔滔江水。

“年初疫情暴发前,我们初识于武汉,为治理长江非法采砂而奔忙,您建议我们从宜昌返京,避开高风险地区;年底宜昌再相逢,您带我们去三峡,领略公益诉讼治理后的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您建议我们从武汉返京,因为武汉很安全……”

2020年1月7日至9日,一组赴武汉、荆州实地调研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并对相关案件进行督办。回京不久,武汉疫情暴发。

1月7日下午,朝阳邀请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让我们对当前非法采砂整治难点痛点有了深刻的认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例如,“三无船舶”从事非法采砂顶包担责现象较多,助长幕后老板、黑恶势力保护伞逃避制裁;由于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有的被作为作案工具或涉案财物予以没收,有的被去功能化后予以返还,扣押、拆解、处置花钱费力,往往不了了之。

关键症结在于“两法衔接”不顺畅,多部门执法存在盲区。

对此,朝阳和我们商议,要让“两法衔接”平台真正实现信息共享、联动顺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对采砂和船舶的价值认定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线索移交的条件和要素等事项;督促协同船舶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非法船舶改建行为的监管力度、统一执法尺度,推动完善相关行政执法规范。

第二天,我们到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和松滋市检察院,调研督导涉及非法采砂的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进一步理解了朝阳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同时,必须管控、稳定江(河)砂价格、市场,防止暴利驱动,才能标本兼治的观点。

在办理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向监察机关移送了一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有的被给予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

朝阳是干反贪出身的,我们请他以湖北为样本,对涉及长江大保护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做个统计分析,包括公益诉讼案件涉及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特别是黑社会及其保护伞的问题,为我们研究建立健全检察公益诉讼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衔接协作机制提供参考。

湖北调研回来后,我们在研究和指导长江检察工作中,进一步明确把整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及其背后的“三无船舶”,作为重中之重。

中平怀念的年底之行,缘于朝阳指导宜昌市检察院、葛洲坝检察院,把最高检督办的长江宜昌段码头船舶污染线索,办成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结合办案形成《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经我们报送长江办综合协调组参阅。

11月22日至24日,第八检察厅分管副厅长与欧洲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带领中外专家赴湖北联合调研长江大保护和生物多样性,重头戏就是宜昌。

我没能如约同行,看到龙迪在朋友圈转发的《宜昌检察再次吹响“长江大保护”集结号》,为宜昌市政府投入两千多万元,新建、改建、扩建四个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专用码头,交通运输部门创建“净小宜”网上污染防治管理小程序,实现船舶污染防治“零收费”和信息“一键清”,三峡海事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在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一江清水向东流,点赞!

一想起宜昌,脑海里就会浮现朝阳那坚毅、自信、阳光的招牌表情,和他带着团队在长江码头查看污染物转运设施和船舶,发现监管死角,指挥以案件化标准开展调查核实,水岸同步、以点扩面的高大身影。

龙迪在中平的朋友圈留言道:与朝阳主任熟识于去年年末湖北调研之行,听他介绍公益诉讼支持长江大保护,每次交流都意犹未尽,被他热情的为人和专业的精神深深打动。

总结武汉抗疫典型经验

2021年1月19日,北京小雪。上班路上,又想起湖北同事的那段描述:2020年初武汉战“疫”,朝阳带头第一个恢复上班。他没有驾照,当时公交地铁全部停运,他就坚持骑行十多公里来单位。有一天恰逢变天,风雪交加,他顶风冒雪骑车赶到单位的时候,已经成了“雪人”。

那是2020年3月4日,朝阳带队下沉到定点处理新冠肺炎医疗废物的武汉汉氏环保工程公司,定点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等地,调查涉疫医废收集、转运、处置情况。

他提醒同事站远一点,自己和司机、医生、志愿者、管理人员近距离交谈,打开垃圾桶翻查医废包装标识,还到焚烧车间检查。

2020年2月19日,我们在“检答网”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加强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提示》。

朝阳在当时最危险的武汉,带头执行最高检部署。我叮嘱朝阳注意安全,并请他来个情况报告,把成绩问题建议都说说。

朝阳给我发了《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法律法规汇编(二)》。连同他之前发的汇编(一),我们推荐在最高检的“检答网”的疫情防控法律规范栏目,先后于2月26日、3月6日发布,供全国检察机关参照使用。

疫情暴发以来,朝阳和他的团队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一方面根据党委部署下沉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通过办案助力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并组织力量对涉疫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分类归纳,做到依法防疫、精准监督、规范办案。

钟祥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假冒伪劣口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疫情防控阻击战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朝阳还提出“多了解情况、多掌握问题、多开展磋商、多进行督促;慎拓展范围、慎立案调查、慎制发建议、慎宣传报道”等“四多四慎”的涉疫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原则和具体措施。

3月24日,《检察日报》发表了朝阳撰写的《战“疫”中,如何优化公益诉讼检察方式,提升疫情防控质效,需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文。

朝阳建议我们在防疫中加强涉疫个人信息保护和反地域歧视,并协助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相关建议。他说,“这些工作,我们还在持续推进中。”

推广应用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2020年12月31日16时19分,我和朝阳最后一次微信通话,约定元旦假期后,他来最高检汇报改进后的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朝阳提出,经省院领导同意,可以把办案系统交给最高检,供全国检察机关免费使用,只要注明湖北研发就行。

2020年10月15日下午,朝阳来第八检察厅演示过办案系统的强大功能,现场观摩的分管副厅长、一组包括调训和全国检察公益志愿者平台研发专班的同事,一致认为只有精通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真正理解办案现实需求,才能设计出这样智慧能干的办案系统。

研发组的牵头人,就是朝阳。他认真执行省院党组提出的“立足服务于一线检察官办案,解决办案中的痛点难点,确保研发成果有用管用好用”的指导思想,与技术人员频繁碰撞,共同攻关,实现了业务与技术的深度融合。

这个系统,能够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等系统的数据对接,自动抓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包括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过GIS地图、电子围栏技术对辖区内的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主要的排污企业、食品药品生产制造加工企业等进行重点监控,一旦中出现相关舆情及执法信息,主动预警;

提供现场勘查数据、快速检测数据、无人机实时直播数据等实时接入办案系统,实现在线指挥调度;

在线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并对回复时限、整改措施等进行跟踪和预警,实现效果跟踪与评估;

配套涵盖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权力清单、案例、科技文献、行业专家、鉴定机构、专业术语等12类信息库……

上线一个月,就收集案源27万余条,自动推荐线索1200余条,受理线索116条、立案81件,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湖北同事告诉我,朝阳12月22日晚上10点,还在指导黄石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办案系统作用;

12月25日下午向院领导汇报演示,当晚加班与研发团队会商改进;去世当天上午,还在与同事商讨办案系统修改完善问题,约好一上班就去省生态环境厅沟通环保执法数据共享。

有地方同事问,朝阳不在了,我们还能用上这个办案系统吗?我的搭档胡婷婷回答,当然能,这是朝阳的遗愿。

如果可以给办案系统一个别称,我们希望是:朝阳。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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