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益诉讼案例库 > 典型案例 > 最高检典型案例 > 文章 当前位置: 最高检典型案例 > 文章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谢家坝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6-0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谢家坝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公开听证 完善长效机制


【要旨】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优势,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推动多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基本案情】


谢家坝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境内大运河之上,是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之一,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保护措施不力,日常管理不到位,致使游客随意攀扒,影响坝体的整体安全和保护,造成部分坝体出现裂缝,周边杂草丛生,垃圾随处可见,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3月17日,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接到河北省检察院转交的最高检交办线索。沧州市检察院当天赴现场踏看取证,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了解问题形成的原因。由于该案涉及多个行政部门,沧州市检察院于2021年3月25日组织召开“大运河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听证会,市、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沧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大运河办等相关单位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文物专家等参加听证会,共同协商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谢家坝的相关事宜。听证会上,各方对于如何开发利用和保护谢家坝发表了意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目前的保护措施、面临的困难进行了说明,并对下一步依法履职作了表态发言。2021年4月2日,沧州市检察院根据听证会收集的意见建议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进行了磋商。


磋商后,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对谢家坝保护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依据磋商内容在谢家坝竖立警示牌,在坝体周边安装监控系统,对坝体附近道路进行重新美化修整,制定文明游览行为规范,聘请专职巡查人员,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针对坝体裂缝及脱落问题组织专家现场检测论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经分析认为属正常现象,在可控范围内。通过办理此案,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沧州段大运河文物保护实施方案》和《沧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加快推进谢家坝水工博物馆建设进度,并整合周边相关文化元素,厚植大运河文化底蕴,分阶段开展大运河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沧州市检察院根据上述方案和规划,市生态环境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湖长制办公室和属地政府积极有效履职,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形成了协同推进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


【典型意义】


本案所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多个行政部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公开听证和诉前磋商的方式强化行政机关文物保护意识,提升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的认识,推动对国家重点文物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同时,通过办案,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建立完善长效协作机制,促进大运河保护及其文物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上一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运河金口新河故道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下一篇: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大运河国家重点文物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推荐阅读
湘ICP备17007639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