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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郑州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军事设施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5-2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军事设施安全  三级联动  公开听证 保障民生

【要旨】

针对军事训练靶场附近建设休闲农庄,严重影响部队正常军事训练安全,并存在军事泄密隐患的情况,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听证、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推动消除隐患,依法保障军事秘密安全。

【基本案情】

驻河南省平顶山市某部队的军事训练靶场位于许昌市襄城县境内,靶场对面正上方紫云山山顶建有一处休闲农庄,严重影响部队正常军事训练,且存在泄漏军事秘密的安全隐患,损害了国防和军事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驻河南省平顶山市某部队向军事检察机关反映上述线索后,经郑州军事检察院移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河南省院)指定管辖并异地交办,该线索由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许昌市院)交由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襄城县院)办理。办案人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处休闲农庄建有餐饮小单间和瞭望台共22间,以及凉亭、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无有效防护并可便捷俯视训练场,部队打靶训练因此受限,严重影响战备训练,同时还易发生流弹伤害事故,对军事训练靶场安全运行环境造成持续性影响。襄城县院将初步调查情况层报河南省院后,河南省院高度重视,会同郑州军事检察院、许昌市院、襄城县院多次

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召开军地三级专案协调会指导案件办理。

2020年12月31日,许昌市院指导襄城县院专门组织紫云镇人大代表、紫云镇政府负责人及部队代表召开听证会,详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2021年1月8日,襄城县院正式立案并开展全面调查。经多方了解,该休闲农庄所属业主为当地绿化荒山和脱贫攻坚先进典范,在市县政府引导支持下,投入十余年人力物力,背负数千万元银行贷款,在紫云山环境面貌改善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弥补投入空缺才修建农庄、发展林下经济,并作为典型经验多次受到媒体报道。因该案关乎军事设施安全和当地群众发展利益,为积极有效推动整改,检察机关先后与襄城县政府、紫云镇政府、训练场所属驻许部队反复沟通,多次进行实地调研,寻求国防军事利益和基本民生保障的最佳平衡点,多方磋商合理整改方案。2021年2月2日,襄城县院会同郑州军事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紫云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确保军事设施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紫云镇政府在检察机关和训练场所属驻地部队的现场监督下,责令休闲农庄业主采取拆除外围建筑并加强防护等措施,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由于前期沟通充分,该业主积极配合整改,对外围的7间小单间、1处瞭望台、1处停车场共约400平方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并投入20余万元修建

和加固高约3米、长约150米的坚固围墙进行防护。

2021年4月1日,河南省院、许昌市院、襄城县院和郑州军事检察院会同驻地部队现场查验,确认相关建筑已经拆除、围墙已经加固到位,军事设施安全隐患得以消除,部队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典型意义】

军事设施附近的民用设施制约部队战备训练,损害军事设施安全环境。本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三级联动,强化军地协作,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组织听证多方问计,实地调研寻求最佳方案,发出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进监督,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在保障军事设施安全的同时兼顾群众发展利益,得到部队认可和地方群众的理解支持,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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