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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机场净空区飞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5-2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机场净空区  军地协作  跟进监督

【要旨】

针对机场净空区放养信鸽威胁飞行安全的问题,军地检察机关采取联合办案方式,联合调查取证,联合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凝聚多方合力,及时消除飞行安全隐患,推动建立机场周边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基本案情】

张家口宁远机场是军民两用机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辖区内,附近有大量养鸽户饲养信鸽、肉鸽,养殖户不定期放养信鸽,信鸽集群在机场飞行跑道上空或机场附近盘

旋,严重影响空军部队飞行训练,威胁飞行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4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接到空军某部反映张家口宁远机场周边违规放养信鸽问题,依据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河北省院)会签的《关于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将该线索移送河北省院。河北省院将该线索逐级转交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桥东区院)办理。桥东区院收到线索后,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于2020年7月23日正式立案。办案组多次与空军某部进行沟通,并对机场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养鸽户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发现,以宁远机场跑道中心点为中心向外10公里范围内(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姚家庄镇和经济开发区马路东街道大部分区域)有39户养鸽户,饲养信鸽、肉鸽近3000只,部分养殖户不定期放养信鸽,信鸽集群飞过机场跑道上空或在机场附近盘旋,严重威胁飞行安全,多次致使部队飞行任务无法顺利完成。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减少机场周边鸟类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20年7月27日,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桥东区院联合向大仓盖镇政府、姚家庄镇政府、马路东街道办事处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机场10公里范围内区域进行排查、强化对养鸽户放养信鸽行为的管控,确保机场飞行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组织养鸽户与空军某场站签订协议、互留联系方式,确保飞机飞行期间养鸽户不放飞信鸽;组建工作队入户宣传教

育,向信鸽养殖户讲解放养信鸽影响飞行安全的法律后果,禁止养殖户在机场周围10公里范围内放鸽;设立日常巡查岗,对信鸽放养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及时警示提醒和通报记录。通过集中治理,目前净空区信鸽放飞行为已得到有效控制。

办案过程中,鉴于信鸽养殖不能通过一次性出售、宰杀、搬迁等方式简单化处理,检察机关与有关政府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联合对养殖户进行回访抽查,持续跟进监督治理效果,同时,检察机关注重延伸工作职能,对军用机场附近存在的野生鸟类聚集飞行、环境污染、违法建筑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机场附近低空环境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影响飞行安全的各类隐患。

【典型意义】

鸟禽飞行是威胁航空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张家口宁远机场是军民两用机场,既是军事飞行训练、战备执勤和首都空域安保的重要场站,也担负着冬奥会期间的运输保障任务。机场周边净空区内信鸽集群飞行、盘旋,严重影响飞行安全,对国防和军事利益造成极大损害。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军地协作优势,通过联合办案,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具有法定职责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依法履职,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坚持以点带面,开展机场周边低空环境综合治理,既为飞行安全保驾护航,又为服务保障冬奥会贡献检察力量,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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