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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4-0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消防安全 诉前磋商 公开听证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私家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影响火灾救援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和法定义务,形成合力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

近年来,“唐山检察”微信公众号“随手拍”栏目频繁接到群众举报,集中反映私家车堵占社区消防通道事件随处可见,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消防通道维护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存在监管空白,致使消防通道长期被堵占,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6月,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唐山市院)管理的“唐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出“关于随手拍摄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社区消防通道行为的倡议书”,呼吁广大唐山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对所在小区堵占消防通道情况进行拍照,并发送至“随手拍”栏目。随后,唐山市院收到大量群众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均未对负有消防通道维护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存在监管空白,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消防义务,致使社区消防通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020年8月,唐山市院针对私家车堵占消防通道问题,先后两次与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唐山市住建局)进行磋商,梳理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有关部门对法律适用相关问题存在争议,同年9月11日,唐山市院主持召开“消防通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积极听取各界意见和群众心声。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一致认为,要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执法需求为出发点,探索弥补监管空白,形成新的行政执法解决方案,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同年9月30日,唐山市院向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唐山市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两部门做好执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全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监管,有效解决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问题。

两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形成监管合力迅速整改。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相关举措,明晰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填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执法空白。唐山市住建局将消防部门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并联合消防部门在全市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活动,共排查物业管理项目756个,拆除堵塞消防通道违章建筑83处,清理障碍物1482处,拖离车辆449辆,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检察机关收到两部门书面回复后,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发现社区私家车堵占消防通道状况明显好转,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

【典型意义】

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社区消防通道,不仅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给社区居民生活出行带来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微信公众号“随手拍”等信息化手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消防通道安全隐患,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核心,以促进系统化治理为重点,综合运用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公益诉讼办案手段,既找问题,又解难题,对法律适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形成法律适用上的共识。督促行政机关和物业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承担法定义务,让消防通道不再堵塞,让人民群众不再“堵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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