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食用油虚假非转基因标识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食用油安全、偷工减料、非转基因虚假标识等问题,可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成问题整改。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闽侯县域内四家食用调和油生产商存在偷工减料、非转基因虚假标识等现象。这些食用调和油生产商通过在普通植物油勾兑出的低端油中添加低价大豆油等方式降低成本,以低价油冒充高价油,并在产品标签中虚假标注原料配比、虚假标识非转基因,以转基因原料冒充非转基因原料,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央媒曝光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深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监督其对涉案企业开展检查。2018年4月,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食用油安全、偷工减料、非转基因虚假标识等问题,分别向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涉事企业违法生产经营依法予以查处,依法采取没收涉案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及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措施。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成立专案组;对涉案产品展开调查,对涉事企业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购销台帐、库存产品和未使用的标签等进行全面清查;对涉案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用油问题整改。目前,央媒曝光闽侯县内的四家涉嫌生产标签不合格食用油的生产企业现已基本整改完毕,共没收封存约9700瓶、召回销毁46箱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油,涉案金额累计26万余元,共处罚款224.8万元。 【指导意义】 食用油是百姓关注的重点食品类型,转基因食品更是关系民生的敏感话题,检察机关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食用油安全、偷工减料、非转基因虚假标识等问题及时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应有担当。本案是全国率先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案例,通过规范标识,使转基因食用油信息更透明,有助于提升市场监管质量,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