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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时间:2017-06-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基本案情:20087月开始,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农公司)550亩标准化生猪养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擅自投入使用,从事生猪养殖。该项目部分废水防治设施停运、部分养殖户将生产、生活污水管偷排进雨水管或初期雨水塘、违法将中水(沼液)用于绿化和农灌、三防设施不完善。经媒体报道后,20165月昆明市环保局对三农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进行行政罚款处罚,同月底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上述环境问题向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下达督办通知。但三农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直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上述违法行为仍然持续,对周边的七里湾大龙潭水源地等地下水和地表水系造成严重污染,环境污染隐患未彻底消除。

诉前程序:201610月,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向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督促三农落实三项环评对策措施,切实保证大树营村第三村民小组饮用水安全,尽快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管委会)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相关部门逐一整改,通过综合整治以及对三农公司养殖生产进一步规范,小哨片区的环境安全隐患初步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另外,空港管委会采取车辆送水和新建饮用水管的方式,确保了当地村民饮用水安全,为从根本上彻底消除突出环境问题及安全隐患,同时保持昆明猪肉消费市场的稳定,空港管委会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减少三农公司的生猪存栏数,另一方面启动该片区整体拆迁改造工作。截止201752日,三农公司生猪存栏数由原来80000余头逐步削减至4000余头,为彻底关闭养殖项目奠定基础。当前,已经成立滇中临空产业园(小哨哨峰山片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筹措资金2.5亿元,与182户加盟养殖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占98.94%,农户已交验房屋161户,拆除142户。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诉前程序既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必经程序,也是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本案是自20157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昆明市办理的影响较大的环境类诉前监督案件,对办理诉前程序监督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力争提出检察建议,且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办案力度持续不减,继续跟进掌握行政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保护取得实际效果。通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行职责,消除了污染隐患,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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