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非法填埋废物 江滩违建 快速检测实验室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线索平台发现线索,利用快速检测实验室和无人机等设备调查取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修复被破坏的江滩。 【基本案情】 2010年11月起,某公司在其租赁的长山北麓大庆港西北侧长江江滩上,采取倾倒渣土、钢渣、河道打桩等方式进行非法填滩,并违法建设码头、货场等建筑物,占用江滩面积达150亩。在此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多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责令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2018年12月,大庆港东北侧岸壁式码头及堆场工程全部拆除,但非法填滩形成的150亩码头区域一直存在,影响长江航道安全和防洪工作开展,长江岸线未能恢复原状。 【调查和督促履职情况】 2019年8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阴市院)借助“互联网+”,研发集线索自动抓取和智能分析研判于一体的“智慧公益诉讼平台”,在一次日常抓取线索过程中实时扫描到本案线索,初步核实后决定立案办理。办案人员调取了有关行政执法证据材料,了解某公司行政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运用无人机取证、现场实地勘验等方式,固定某公司非法侵占长江岸线的事实;委托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对涉案土样、水样进行采样检测。确定相关违法事实后,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履职依据,分别向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水利部门依法对某公司非法倾倒渣土、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要求该公司停止擅自填滩、侵占河道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对某公司在长江滩地填埋的固体废物跟进监测,发现污染情形,依法及时处理。发出检察建议后,江阴市院持续跟进监督,先后5次参加由属地政府、水利、生态环境、国土等多部门召开的大庆港整治联动会议,研判13份大庆港码头整治工程资料,与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研究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问题;每周2次赴大庆港现场,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初,在江阴市院与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多重合力下,被非法占用的长江江阴段江滩已完成整治,共移除土石方24.2万立方米,拆除钢筋砼构件500立方米,长江岸线得以恢复原状。 【典型意义】 江滩是长江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中,检察机关借力“互联网+”技术,实现快速对生态环保类案件线索进行筛查,破解线索发现难、评估难问题。利用无人机等现代技术装备,克服地理条件的限制,顺利完成取证固证及跟进监督工作,发挥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动态监控作用,保证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江滩修复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