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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胭川湖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12-2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湿地保护修复  诉前检察建议  长效机制

【要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面积的3/4处于干旱地带,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湿地保护对于银川这样的绿洲城市而言,是城市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开发建设、填湖造田、占地建房等原因,致使银川市金凤区部分湿地面积逐年减少。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湿地保护,恢复受损湿地,建立和形成湿地保护长效机制。

基本案情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胭川湖系自然形成最初面积约600亩,1989年因铁东扬水灌区和东三支开发建设,将部分湖面进行填埋。2000年以来,周边群众填湖造田,违法建设房屋、牛棚,致使胭川湖湿地面积减少至99.9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金凤区自然资源局作为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对此负有监管职责。

调查和督促履职

金凤区检察院在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位于金凤区良田镇的胭川湖最初形成面积约600亩,2009年卫星遥感影像图显示面积为380亩,2017年显示面积为99.9亩。通过现场走访调查、使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查明胭川湖湿地面积逐年减少的原因系开发建设、填湖造田、占地建房等原因造成。金凤区自然资源局作为湿地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对湿地破坏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致使胭川湖湿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该院于2018718日向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以点带面加强辖区湿地监管工作。2019318,该院针对非法占地违法建房等破坏湿地行为,向金凤区良田镇政府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政府及时查处违法违建行为,逐步改善和恢复湿地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与金凤区自然资源局、金凤区良田镇政府反复沟通协调,多次回访,持续跟进湿地整改进度。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启动湿地恢复工作,制定《金凤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制度方案》,从制度层面确立了金凤区湿地长效保护体系。金凤区良田镇政府与金凤区自然资源局、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开展联合执法,现已拆除胭川湖及周边违法建房109户、牛棚9座、羊棚3座,拆除违章建筑面积累计18585平方米,集中清运拆除后建筑垃圾24300立方,并已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方案重新划定了胭川湖湖区边界,初步修建2100米环湖道路,为湿地恢复打好基础工作。

【典型意义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在调蓄洪水、控制径流、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等方面具有其他生态系统不可替代的功能,对于改善局部小气候,提供宜居环境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近年来,银川市金凤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违法占用、围垦、填湖等破坏行为,严重威胁湿地生态资源安全,湿地面积呈持续减少趋势。为体现办理一案带动解决一片的示范效应,彰显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坚定决心,金凤区检察院于20185月率先开展湿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湿地监管,启动湿地恢复工作,制定《金凤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制度方案》,从制度层面确立了金凤区湿地长效保护体系。2019年该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时,将湿地保护专项活动有机结合,持续深化湿地保护监督效果,湿地破坏行为得到遏制,湿地恢复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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