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生态环境 系列案件 专项整治 执法合力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系列案件的办理,联合府谷县委、县政府对黄河府谷段开展专项整治,使得四乱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基本案情】 黄河府谷段 “四乱”问题严重,存在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搭建、非法开挖鱼塘、乱堆乱放等问题。水利、环保、城管、管委会、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致使黄河府谷段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公益受到损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6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地生活污水直排黄河问题严重。检察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居民、水质监测、无人机拍摄等手段,发现从2015年起府谷新区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黄河,流经地污水呈黑绿色,臭味刺鼻,水面垃圾漂浮,形成黑臭水体,严重污染黄河水质。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后,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三个办案组,对黄河府谷段全线水污染情况展开全面调查。确认黄河府谷段存在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搭建、开挖鱼塘、乱堆乱放等问题。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该县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府谷镇政府、新区管委会均负有监管职责。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上述问题分为非法排污、禁采区非法采砂、可采区非法采砂三案,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建议依法对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搭建、非法开挖鱼塘、乱堆乱放等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黄河生态环境。 在送达检察建议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召集六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解释了检察建议的内容,播放了黄河府谷段生态坏境遭受破坏的视频;同时,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黄河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小组”, 印发《府谷县黄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府谷县直排口(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督办会议,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整治过程中,府谷县政府共计投入资金1.4亿元,相关行政机关出动机械1850多台次,撤离采砂船60艘、设备73台,清理堆土砂石建筑垃圾等138.1万立方,覆平大型沙坑55处,拆除违章房屋195间,填埋鱼塘5个,恢复黄河沿岸原状80公里,并将新区的污水收集后送污水厂集中处理。水务局安排专人对黄河沿岸定期进行巡查,彻底杜绝偷采乱挖现象。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机关整治工作全程跟进监督,在2019年7月对该案开展“回头看”时,确认检察建议内容全部整改到位且无反弹现象,黄河府谷段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指导意义】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以类案监督思维,通过办理一案,带出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以检察建议推动县委、县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门文件,开展全面整治,服务污染防治大局,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切实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