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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检察院诉林西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7-06-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基本案情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殿有自1999年起与林西县隆平农场、林西县大井镇多次签订沸石开采合同,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大井镇红星村牧场后山非法开采沸石,每年生产沸石大约2000吨,总面积为28亩,矿坑最深处达到7.8米。林西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向李殿有下达了责令停产、没收非法开采矿产品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决定,而违法行为人李殿有上交罚款后,并未停止采矿,林西县国土资源局存在怠于履行职责行为。

诉前程序:2016531日,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向林西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2016616日,林西县国土资源局回函,称已对李殿有的采矿场采取了停电措施但该局并未对李殿有是否彻底停止采矿监督核实201610月检察机关对林西县国土资源局的履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李殿有仍在开采沸石矿,林西县国土资源局未全面履行职责,未对此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有效监管,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

诉讼过程为保护国家矿产资源,营造良好的矿山地质和生态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职,维护国家利益。林西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129日依法向林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林西县国土资源局对李殿有的非法采矿行为未积极履行职责违法,并判令林西县国土资源局继续履行对李殿有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20161223日,林西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后当庭宣判,支持林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林西县国土资源局未积极履行职责违法,并判令其对李殿有的非法采矿行为继续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

案件意义本案中由于行政机关的怠于履行职责,导致国家资源受到破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的侵害。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使国家资源被侵害状态得到彻底停止和治理,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案审理中突出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的地位,一审判决中明确了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启动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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