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3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军用土地保护 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要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高检院指出“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态度,积极探索办理国防军事等领域案件。”本案中,地方违法行为人非法侵占军事用地,地方检察机关联合军事检察院共同办案,发挥协作优势,有效地督促了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整体合力。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13日,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龙楼检察室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周某庆、付某霞等人在未经部队允许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侵占文昌市文城镇内部队营房9栋32间,擅自在军事用地上搭建平房、铁质棚等建筑物,非法占用军事用地21.55亩,从事废品收购和屠宰禽类经营活动,造成军事用地上环境脏乱恶臭,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持续受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文昌市检察院发现线索后,考虑到涉案土地性质为军事用地,经报省检察院协调,由文昌市检察院、海口军事检察院联合共同立案办理。文昌市检察院主持召开该军事用地被非法侵占问题处置联席会议,海口军事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二储备资产管理局海口管理站、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参加。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对于被占军事用地的处置方案及分工安排,并形成会议纪要。2020年5月14日,文昌市检察院、海口军事检察院联合向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后,文昌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在收到检察建议书的当天迅速行动,强制拆除该军事用地内的违法建筑300余平方米,文昌市检察院、海口军事检察院派员依法对执法现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典型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文昌市检察院与海口市军事检察院通过联合办案,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协作,丰富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的方法和手段,实现了“1+1>2”办案效果。该案的成功办理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无力解决的军用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不受侵犯有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强军效果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