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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处置废弃防疫口罩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时间:2020-02-2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公共卫生安全 疫情防控  废弃口罩处置   

【要 旨】

在疫情防控战役中,检察机关就废弃防疫口罩集中收集点设置不合理、宣传不到位、处置过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与城市综合执法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沟通磋商,共同推进疫情期间废弃口罩规范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基本案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截止202023日,云南省腾冲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5例。全市除医疗单位和隔离点、观察点将废弃口罩按医疗垃圾规范处置外,其余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只在交通要道、居民小区和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公共场所均未见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普通群众对于废弃口罩仅作一般生活垃圾处置,随意扔口罩现象时有发生。使用过的口罩携带大量微生物和病菌,存在被不法分子捡拾回收利用或疾病传播可能,极易出现“二次传染”,同时也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利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腾冲市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上述情况后,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取得初步共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分别与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腾冲市卫生健康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磋商,口头建议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合理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注明标识,加强废弃口罩投放宣传和引导,严格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加强环卫保洁人员教育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建议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全市废弃口罩回收和处置点的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加强对群众预防传染的健康教育;建议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加强对废弃口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结合磋商意见,行政机关积极行动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措施: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发出关于规范投放处置废弃口罩倡议书,并结合人流量和实际需求增设了标有明显标志的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收集的废弃口罩严格做到日产日清,并由专门的环卫工人定时定车,密闭化运输到垃圾处理场经严格消杀后安全处置;卫生健康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同时加强了对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设置点和处置点的日常监督。经检察机关跟踪回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区域均已配备了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二次污染风险大大降低。

【典型意义】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助力,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敏锐关注到废弃防疫口罩的不当处置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为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腾冲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废弃防疫口罩的规范处置工作,形成了监管合力,彻底消除废弃防疫口罩再次传播病毒的安全隐患,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防疫安全意识,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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