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残疾人权益 政府信息公开 个人信息安全
【要旨】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当泄露残疾人个人信息,可能导致电信诈骗等人身、财产侵害的行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中,含有未经去标识化处理的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上万余条,导致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存在被电信诈骗利用的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8月,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桐庐县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本案线索并立案办理。通过走访调查、提取电子数据、截屏固证等方式,查明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信息中包含残疾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1.2万余条,且未经过去标识化处理。桐庐县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涉及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桐庐县财政局作为政府信息的制发单位,未依法履行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职责,致使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问题快速有效解决,桐庐县院及时与县财政局进行磋商,向其阐明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查证的相关事实,提示了相关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残疾人群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2021年9月17日,桐庐县院向县财政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 桐庐县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于一周时间内对案涉1.2万余条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桐庐县院结合办案,推动县财政局对2020年以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另行排查发现1.8万余条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的公示信息存在不当公开的情况。该局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强化信息公开法治教育,切实加大公民个人信息特别是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典型意义】 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残疾人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个人信息的泄露,容易导致违法行为人以“残疾补助”等为诱饵对残疾人实施电信诈骗,侵害其人身、财产权益。本案中,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结合个案办理,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排查,在助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推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不断织密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保障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