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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8-2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个人信息安全 系统治理

【要旨】

检察机关从刑事案件中发现房产买卖、租赁、装修行业非法泄露、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线索,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推动行业系统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19年期间,信阳市固始县某装修公司员工舒某某、胡某某等多人将非法获取的当地10多个小区近10万余条业主个人信息非法出售、转让,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案件涉及固始县多家房地产公司、房产中介公司和装饰装修公司。2020年初,舒某某、胡某某等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但是针对信息收集者即房产买卖、租赁、装修公司未依法履行消费者信息保护法定义务的情形,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公益损害的源头性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调查和督促履职】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固始县院)在办理舒某某、胡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发现该问题线索,认为可能存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调查。在刑事案件证据的基础上,该院多方补充调查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经审查认为,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且应采取技术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涉案公司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有对相关企业的监管职责。

固始县院于2020年1月20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18家公司进行依法处理,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督促其开展行业规范整治,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有效长效的监管机制,防范类似违法行为发生。

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克服疫情期间的不利影响,积极进行调查核实,针对装修及房地产领域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情况,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于2020年3月中旬,对检察建议书中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20年3月18日将开展专项活动及调查情况初步回复固始县院。经跟进监督核实,市场监督管理局考虑到企业复工复产等因素,对15家违法行为较轻的公司进行集体谈话责令改正或给予警告处罚,对3家情节较重的公司给予罚款3万至1万元的处罚。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涉案企业建立个人信息监管软件,要求企业每月进行一次个人信息安全教育,每半年向监管部门报送个人信息监管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也配套建立了定期检查、约谈和通报等监管制度。涉案企业已经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将收集的个人信息全部纳入企业日常监管范围,通过购买运用智能化办公软件等形式,将已收集的分散信息全部录入规范的办公软件,并将存储在员工个人网络设备中的公民信息彻底清除,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纳入了科技化保护范围,企业内部个人信息的使用审批更加规范和严格,大幅降低了公民个人信息被批量售卖转发的风险,公民个人隐私得到了有效保护。

【典型意义】

日常生活中,各类市场主体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部分市场主体对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淡薄,未依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多发,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针对该突出问题,检察机关能动司法,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实现对违法个体和行业(企业)主体的双重惩治,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了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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