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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诉安徽省裕翔矿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规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3-2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违规采矿 协同治理 跟进执行监督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违规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并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推动行政机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处理,聘请专家勘查评估,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涉案企业接受调解,并自愿开展治理修复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基本案情】

  

  马头城铁矿塌陷天坑现场

  2004年7月,安徽省裕翔矿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翔公司)取得马头城地下铁矿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4.40k㎡,开采标高-35 m~-172 m,生产规模20万吨/年,设计采矿方法为分段电耙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且地表不允许陷落。2014年1月22日,裕翔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未依规对采空区采取有效支护与填充措施而导致矿区坍塌,地面坍塌面积约2000㎡,深度达16m,造成周围农田和种植物毁损。矿区塌陷后,一度引起当地居民恐慌,多家媒体以“蚌埠一林地里现半个足球场大‘天坑’因铁矿开采所致”等标题报道该事件。

  【调查和诉讼】

  

  公益诉讼现场调查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禹会区院)发现涉事企业违规采矿引发地面塌陷的媒体报道,遂开展线索初查并同步向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蚌埠市院)请示。2018年5月18日,蚌埠市院指定禹会区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蚌埠市、禹会区两级检察机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初步查明马头城铁矿地下违规开采、采空区处置不当导致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破坏的基本事实。因本案成因复杂,违规采矿发生在地下且跨度时间长,需要专业技术鉴定评估,蚌埠市院会同禹会区院统筹协调国土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禹会区政府开展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工作。经禹会区政府委托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勘查评估认定,事故系因未对采空区采取有效支护与填充措施导致塌陷,地下采空区和地面塌陷灾害处于不稳定状态,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17.14亩,影响区46亩;可以尾砂胶结浆填充采空区及岩体裂隙进行治理,工程预算466.58万元。

  2019年12月31日,禹会区院向禹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禹会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裕翔公司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马头城铁矿采空区和塌陷区危险,对塌陷区复垦恢复原状。庭审中,裕翔公司对所有证据均无异议,主动申请调解,并提交了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治理修复方案、工程预算、进度安排等。2020年10月10日,禹会区法院制作调解书,明确裕翔公司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按治理修复方案自行施工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通过验收,如在期限内不能按期完工或者验收不合格,则应承担所有治理修复费用。

  法院调解后,禹会区院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协同法院、有关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现场督导并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监督治理修复,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验收。目前,各方已根据修复方案进场施工和监督,取得初步成效。

  【典型意义】

  违规开采矿山造成的采空区塌陷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而且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修复。检察机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及时介入调查,坚持一体化办案,推动多部门协同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及修复治理等工作。在办案中坚持以保护公益为宗旨、以生态修复为导向,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的公益损害责任,在被告有条件且自愿自行修复的前提下,为节约司法资源、及时保护受损公益,同意案件调解结案并尽快开展修复工作。同时,采取现场督导、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跟进执行监督,明确监管和验收责任人,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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