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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8-12-2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网络餐饮服务监管  专项整治  制度化建设

【要旨】

对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制度不严格、行政机关对网络平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可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诉检察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净化网络餐饮环境。

【基本案情】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经营地位于海淀区的“百度外卖”“美团”“百度糯米”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主要表现在违反我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从事无许可经营行为、不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等。同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上述违法行为未履行审查、监测义务,以及公示、及时更新信息义务。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上问题存在监管漏洞,依法履职有待加强。

【调查和督促履职】

海淀区检察院分别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并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违法平台及商家尽快整改。该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工作,并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约谈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集中开展线上线下核查处置、对网络餐饮平台进行全面整改等方式,共下线问题商户3218家,规范各种信息公示问题5203家、立案14件(网络订餐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5件,未按规定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7件,无证经营1件,网络超范围经营1件)。在办案过程中,海淀区检察院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第三方平台“阳光餐饮”进程,此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出台了全市首份《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办理办法(试行)》,确保办理程序规范化、制度化。

【指导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和管理漏洞不容忽视。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目标一致,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两者能够形成合力,共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作为“百度外卖”“美团”“百度糯米”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经营地之一,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重大,在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后,其积极采取措施,下线问题商户3000余家,成效显著。海淀区检察院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建设的“阳光餐饮”第三方平台,对于切实维护全区乃至全国网络餐饮服务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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