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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梅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时间:2016-01-0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湖北省黄梅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一、基本案情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黄梅县国鑫矿业贸易有限公司长期非法冶炼冰铜,将未经处理的大气直接向周边排放,致使周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稻等农作物大量死亡。附近濯港镇欧高墩村村民多次向环保等部门反映,数十人还联名向环保局写信,要求环保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但环保部门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污染持续存在。黄梅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2日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环保局责令国鑫矿业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冶炼冰铜项目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停产。

二、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2015年12月12日黄梅县环保局作出回复,采纳了检察建议,为及时制止污染,已于12月4日查封了涉案企业的生产设备,并于12月7日向县政府提交《关于报请黄梅县人民政府对国鑫贸易有限公司予以关停的报告》。12月10日,黄梅县人民政府作出了“对国鑫矿业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冶炼冰铜致使周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予以关停的决定”,目前涉案企业已经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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