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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2-03-1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抗(抑)菌制剂 违规添加禁用物质 技术支持

  【要旨】

  针对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中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禁用物质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问题,检察机关可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规范管理。

  【基本案情】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山市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生产企业为牟取私利,在抗(抑)菌制剂中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等禁用物质,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疾病治疗效果的宣传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可能产生代谢紊乱、延缓组织愈合、抑制儿童生长发育、过敏反应、二重感染等不良后果,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对抗(抑)菌制剂进行快速检测

  2020年3月,江山市院根据群众反映,对市场上销售的某儿童专用皮肤抑菌乳膏、某爽喷剂等23种抗(抑)菌制剂进行快速检测,发现其中21种制剂糖皮质激素、酮康唑、甲硝唑等禁用物质检测阳性,3种制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治疗内容。针对上述问题,江山市院依法立案,并就前期调查情况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开展磋商。江山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但经联系省内外多家检测机构均表示无相应的资质,无法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2021年7月,江山市院依法重新组织对市场上21种抗(抑)菌制剂进行取样,并将样品委托至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进行实验室定性检测。经检测,21件样品的不合格率为71.4%,其中1件产品检出3种违禁成分,5件产品检出2种违禁成分,9件产品检出1种违禁成分,检出违禁成分分别为咪康唑、达克罗宁、特比萘芬、酮康唑、甲硝唑,另有3种样品的说明书不符合规范要求,产品涉及4个省份共13家生产企业。2021年10月,江山市院向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14家涉嫌销售不合法消毒产品的药店、医疗机构依法查处,对辖区内抗(抑)菌类消毒产品行业进行规范整治。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涉案问题产品全部下架处理,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应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典型意义】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不允许添加药品等禁用物质。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上下联动和内部协作,运用快速检测技术和实验室定性检测技术支持,保障案件证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监督,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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