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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10-1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房产装修  个人信息保护  行业治理

【要  旨

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事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稳妥积极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办理,以个案整改推动行业规范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基本案情】

20179月至12月期间,陈某某、杨、骆某某等人将非法获取的当地70多个小区近10万余条业主个人信息非法出售、转让,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案件涉及诸暨市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装饰装修企业。2018年底,某某、杨、骆某某等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该案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作为信息源头的涉案房地产公司和装修装饰公司并未及时受到相应行政处罚,房产装修装饰领域肆意转卖或者无偿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给其他关联经营者进行业务推销的违法问题仍旧存在且依然严重。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房地产和装饰装修公司利用该信息频繁电话推销,对广大消费者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滋扰,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认为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于201919日立案调查。该院先后走访市法制办、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明确监督对象。同时,以刑事案件证据为基本依托,补充调查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该院审查后认为,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涉案企业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职责。

经层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诸暨市人民检察院115日向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督促其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涉案企业依法处理,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同时,院还向诸暨市建设局及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发出工作函,督促开展行业规范整治。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分别于118日、318日对涉案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涉案装修装饰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案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诸暨市装修业协会收到检察院工作函后,加强对行业内部的规范整治,运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宣传屏等形式在家居市场内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并组织商户签订保护个人信息的承诺书。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重点宣传了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诸暨市检察院主动跟进后续活动的开展,协调参与了上述单位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

典型意义】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房地产、教育、医疗等领域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事件频发多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与信息泄露相伴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日益威胁着人们的隐私、财产甚至生命安全,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对于推动我国信息化进程,保护个人隐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构建诚信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检察机关坚持公益保护为原则,稳妥积极开展“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督促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强化了行业治理,回应了群众关切,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共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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